一文了解加拿大VISITOR VISA,ETA,VR,TPR
文中的政策、費用和處理時間可能已經變化,請以加拿大政府官方網站為準;拿不準的地方,可以諮詢持牌顧問。
每年有超過3500萬人前往加拿大旅遊、探親或訪友,對於希望在加拿大停留一段時間的人來説,臨時居留身份可以也可能成為獲得永久居留簽證的橋樑。因此,在計劃前往加拿大時,瞭解和區分加拿大臨時居留簽證是很重要的。本文將介紹加拿大的臨時居留身份涉及的Visitor Visa(訪客簽證)、eTA(電子旅行授權)、Visitor Record(訪客記錄)和Temporary Resident Permit(臨時居民許可證)的信息。
加拿大Visitor Visa(訪客簽證)
加拿大Visitor Visa,也被稱為臨時居留簽證(temporary resident visa),是一種貼在護照上的官方文件,用於證明您符合進入加拿大的要求。該簽證上標註的有效期是您必須到達加拿大的日期,而不是在加拿大停留的有效期限。如果首次申請學習或工作許可,一旦加拿大移民局批准您的申請,將自動獲得訪問簽證。
訪問簽根據訪問性質目的不同,也有多種常用的稱呼,例如旅遊簽證、探親簽證、商務簽證、陪讀簽證等,實質上都屬於訪問簽證。
訪問簽證的有效期最長可達10年或護照有效期,以先到日期為準。大多數訪問簽證申請人都有機會獲得多次往返簽證,具體有效期根據申請人的情況而定,根據個人背景履歷敏感程度,也可能簽發有效期較短的簽證。
持有有效期內的多次往返訪問簽證,您可以在任何時間多次訪問加拿大,每次停留一般最長不超過6個月。簽證官會根據申請人的個人情況和目的,決定簽證的具體有效期,有時可能會給予更短或更長的停留期限。如果沒有明確説明,單次停留不得超過6個月。
訪問簽證的審核週期因不同國家而異,中國境內遞交的審核週期目前為62天。申請費用100加幣。
加拿大eTA(加拿大電子旅行證)
加拿大eTA(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是一種電子旅行授權,適用於免簽加拿大的個別國家的旅客,不適用於所有國家或地區。持有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護照的居民,在乘坐飛機前往加拿大時,可以申請eTA入境。
eTA的審核週期通常很快,只需幾分鐘或幾天的時間,並且通過率較高。申請費用為7加幣。eTA的有效期為5年或護照失效日期,以先到期者為準。一旦獲得有效的eTA,您可以在任何時間前往加拿大進行短期停留,通常每次停留時間最長為六個月。
在獲得eTA批准後,請核對批准郵件中所列的護照號碼與實際護照號碼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您需要重新申請。如果輸入了錯誤的護照號碼,將無法登機。每次申請只能包括一個申請人,也就是説,如果您是一個三口之家,需要填寫並提交三份申請表格。
獲得eTA批准後,您將收到一封電子郵件通知。您可以將收到的確認郵件保存作為參考,但在旅行時並不需要它。eTA的信息與護照電子關聯,只需出示有效護照即可。
加拿大Visitor Record(訪客記錄)
加拿大Visitor Record適用於已經持有前往加拿大的簽證或eTA,或者當前在加拿大境內並持有有效的臨時身份證明的人士,他們希望延長在加拿大停留的時間。Visitor Record是加拿大合法身份的證明文件,用於延長合法停留時間、限制臨時居留時間以及明確停留期間必須遵守的條件。
您可以在加拿大邊境口岸申請Visitor Record,由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簽發,或者在加拿大境內向移民、難民和公民身份部IRCC申請,由IRCC簽發。Visitor Record並非簽證,而是用於證明在加拿大合法停留的文件。因此,即使持有有效的Visitor Record,仍需申請訪問簽證或eTA才能出入境加拿大。
舉例,如果申請人持有加拿大訪問簽證,計劃在加拿大旅遊和探親。根據簽證規定,他可以在加拿大停留最多6個月。然而,由於某種原因,他需要在停留期滿後延長1個月的時間,可以向IRCC申請延長停留時間。另外,如果陪讀父母入境時明確表示希望更長時間陪伴子女讀書,也可以申請Visitor Record延長停留時間。或者,如果申請人持有即將到期的工作許可或學習許可,不符合其他許可申請條件,但仍希望繼續在加拿大境內停留,也可以提交Visitor Record申請。
Visitor Record的申請費用為100加幣,目前審核週期為83天。如果希望延長訪客身份或改變身份(例如,從國際學生或工人變為訪客),建議在當前身份到期前至少提前30天申請。如果您的臨時居民身份在提交延期申請後到期,無需擔心,在收到有關申請的決定之前,您可以以maintained status的身份合法留在加拿大,直到對您的申請做出決定。
加拿大Temporary Resident Permit(臨時居留許可)
加拿大Temporary Resident Permit(TRP)是一種臨時居留許可,適用於那些不符合加拿大入境要求或因某些原因被拒絕入境的個人。
TRP適用於以下情況:
– 在加拿大以外的地方被判犯有一項罪行,但該犯罪按照加拿大法律被視為可判處不超過10年的重罪;
– 在加拿大以外的地方被判犯有一項罪行,且該犯罪按照加拿大法律被視為可判處不超過10年的混合罪行。混合罪行可以通過簡易程序或起訴程序在加拿大進行起訴;
– 被判犯有兩項較輕的刑事犯罪,且該犯罪按照加拿大法律被視為兩項較輕的刑事犯罪。
在申請eTA或Visitor Visa時,您需要如實申報並附上説明為什麼您被拒絕入境以及您訪問加拿大的原因。簽證官會綜合考慮個人進入加拿大的理由、個人可能對加拿大公民的健康和安全構成的風險,以及他們訪問加拿大的需求是否超過了對加拿大或加拿大社會的風險。TRP的有效期從一天到三年不等,具體取決於個人情況和申請時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