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申請人錄指紋要求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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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的政策、費用和處理時間可能已經變化,請以加拿大政府官方網站為準;拿不準的地方,可以諮詢持牌顧問。
根據加拿大移民局官網,2023年6月14日開始遞交的永久居民移民申請,申請人需按常規流程完成指紋錄取。即使過去10年內曾在申請臨時簽證或者許可時錄過指紋,也不再豁免移民申請的指紋要求, 需要重新交錢再做一次。
在疫情期間,聯邦移民局曾推出臨時政策,包括加拿大境內和境外的移民申請人,如果過去10年間曾錄指紋,無需再提供指紋信息。
此次恢復疫情前要求後,即使移民申請人在以往的學簽工簽等簽證申請中,曾錄取指紋,在提交移民申請後,仍需要注意查收指紋信(biometric instruction letter),並按移民局指導要求錄指紋。
1、如果曾經申請過加拿大的任何簽證在過去的10年內, 也做過指紋採集, 那麼如果接下來還是做簽證申請, 那麼無需再做;
2、如果曾經申請過加拿大的任何簽證已經做過指紋採集, 但現在要申請PR,要重新做;
3、如果在申請PR後, 通知打完指紋後, 又申請簽證, 無需再打指紋。
注意:按照移民局要求,簽證有效期不能超過申請人指紋剩餘有效期。例如:如果申請人提交新的10年期簽證申請,最近一次錄指紋是在8年前,那麼此次新簽證有效期最多為2年。如果申請人希望獲得完整10年有效期簽證,可選擇支付費用並重新錄取指紋。
查詢曾經採集的指紋是否還在有效期內(通常是10年有效)
本文由持牌移民顧問審核政策以 IRCC 官方公佈為準。本文不構成針對個人情況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