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簽證丟失補辦 – 申請身份驗證VERIFICATION OF STATUS “VOS”,補辦移民文件
文中的政策、費用和處理時間可能已經變化,請以加拿大政府官方網站為準;拿不準的地方,可以諮詢持牌顧問。
此文件並非法律文件。解釋和定義不具有法律定義的效力。如果此文件中的語言與相關法規或法律文本有不一致之處,則以法規和法律文本中的法律文本為準。
有關法律信息,請參閲以下法案:
-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移民和難民保護法
-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 移民和難民保護法規
申請前須知:
您可以使用此申請來獲得Verification of Status “VOS”身份驗證文件,或者補發臨時居民文件的副本,以解決文件遺失、被盜或損毀的情況。
身份驗證文件 Verification of Status (VOS)
VOS將包含您的原始入境記錄、永久居留確認、工簽、學簽或其他移民文件的信息。當您需要證明歷史信息時,例如入境加拿大的日期和地點,您可以使用這個文件來提供證明。
VOS可以證明以下文件:
- 出境證明 – Certificate of Departure (IMM 0056)
- 移民簽證和登陸記錄 – Immigrant Visa and Record of Landing (IMM 1000) /
- 永久居民確認- Confirmation of Permanent Residence (IMM 5292/IMM 5688)
- 訪客記錄 – Visitor Record (IMM 1097 or IMM 1442)
- 工簽 – Work Permit (IMM 1102 or IMM 1442)
- 學簽 – Study Permit (IMM 1208 or IMM 1442)
- 遣返令 – Exclusion Order (IMM 1214)
- 驅逐令 – Deportation Order (IMM 1215)
- 離境令 – Departure Order (IMM 5238)
- 入境或滯留加拿大許可 – Permit to Come Into or Remain in Canada (IMM 1263)
- 返回加拿大授權 – Authorization to Return to Canada (IMM 1203)
- 受庇護人員 – Protected Persons
注意:加拿大移民局IRCC將為您提供一份紙質文件,其中包含您的移民歷史信息。這意味着IRCC不會直接提供實際文件,而是通過紙質文件的形式進行發放
如果您需要原移民文件上的特定的信息,例如移民類別、文件有效日期等,則必須在申請VOS文件時明確指出。
身份驗證文件不能用於出入境,也不是身份證明文件。
重新入境加拿大的永久居民需要攜帶永久居民卡作為身份證明文件,以便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飛機、渡輪、火車或公共汽車)。
如果您是加拿大的永久居民,並且在離開加拿大時沒有適當的身份文件來證明您的身份,您需要申請一份旅行文件。這份文件將向交通運輸公司證明您有權以永久居民身份重新進入加拿大。
補辦臨時居民簽證
如果您的簽證在有效期內不慎丟失或被竊,您可以申請補辦。為了證明您的當前的簽證確實已丟失或被竊,您需要提供警方的報案編號report number。以下是可以補辦的簽證:
- 訪客記錄 Visitor Record
- 工簽 Work Permit
- 學簽 Study Permit
- 臨時居民簽證 Temporary Resident Permit
如果您要補辦的文件是在以下情況下發放的:
- 過去75年內的文件,您需要聯繫IRCC。
- 如果是76年前或更早之前的文件,我們建議您與 Canadian Genealogy Centre 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 聯繫,以獲取詳細的驗證指南。
- 如果是在1949年之前抵達紐芬蘭時獲得的文件,您必須與The Rooms聯繫,以獲得文件驗證的進一步指示。
申請緊急處理
如果您符合以下列出的任一條件,您的申請可被緊急審理。如符合此類情況,請務必在郵寄信封上清楚標註為 “URGENT” – 緊急,並提供充分的證據來説明為何需要緊急處理。如果您不符合以下條件,則您的申請將按照常規審理進度進行處理。
緊急處理的標準如下:
- 您正在申請養老金,並且您已經收到Service Canada的通知。其中提到,如果您沒有提供移民信息的證明,將會關閉您的檔案(請注意:如果您沒有收到該通知,則不能根據此標準請求緊急處理)。
- 必須提交一份Service Canada信函的複印件作為證明。
- 由於家人離世或患嚴重疾病急需回國探望,並需要提供移民信息證明以獲得旅行文件。您需要附上相關證明文件(例如:醫生出具的證明)。
- 因沒有移民信息的證明而面臨失業或將失去就業機會的情況。請附上僱主的信函原件。
針對上述的每種情況,您須提供:
- 與您情況相關的文件(請參考上文提到的文件);
- 您過期的旅行文件複印件,
- 獲得的旅行文件所需的文件清單(例如:申請其他國家護照的所需文件清單)。
VOS申請所需文件
1、一份聯邦或省/地區政府簽發的附有照片的身份證複印件,如沒有此類證件,則可使用加拿大以外國家簽發或國際公認的附有照片的身份證明覆印件。包括:
- 您需要提一份由聯邦或省/地區政府簽發的身份證複印件。若無法提供此證件,您可以提供加拿大境外政府簽發的或國際公認的身份證明覆印件。如以下證件:a、護照號b、護照簽發和到期日期,c、照片、姓名、出生日期和地點,以及d、護照上關於姓名、出生日期、到期日期或其他任何信息的更改。
- 您的駕照(由聯邦或省/地區政府頒發)。
- 有您照片的健康卡。
注意,如果您不再擁有您入境時所使用的護照或旅行文件,請根據上述內容複印當前護照上的相關頁。然而,這可能導致申請處理時間延遲。請務必在申請中提供您入境加拿大時所使用的姓名,尤其是如果您未能提供原始護照的情況下。
2、您可以提供聯邦或省/地區政府簽發的身份證明覆印件 (帶不帶照片都可以),如果沒有該類文件,也可以提供其他國家簽發或國際公認的身份證明覆印件 (加拿大以外國家)。這些身份證明的複印件包括:
- 您的出生證明。
- 您的結婚證(如有)。
注意:IRCC不接受以下身份證明:
- 社會保險號 SIN#
- 銀行卡
- 信用卡
- 學生卡(加拿大本地或國際)
- 納税申報表
- 臨時駕照
3、逝者的死亡證明或省/地區人口動態統計文件的複印件(如果代表已故人員提交申請)。
注意:如果逝者去世不超過20年,您需要提供文件以證明您是遺產執行人,並確認您的身份。身份證明應為附有照片的聯邦政府或省/地區政府頒發的身份證明覆印件。
文件翻譯
對於非英文或法文的任何文件,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 英文或法文翻譯;
- 如果翻譯人員不是經過認證的翻譯員,他們需要提供一份宣誓書。
文件翻譯可以由以下人員完成:
- 一位精通兩種語言(英語或法語和非官方語言)的專業人士;或
- 一位獲得加拿大認證的翻譯員 (加拿大省/地區翻譯員和口譯員組織的成員,並且具備正常執業資質)。
如果翻譯不是由加拿大認證翻譯員完成,那麼完成翻譯的人員必須提交宣誓書,以證明他們具備足夠的語言能力確保翻譯的準確性。
完成申請表
VOS或移民文件補辦申請表 Verification of Status or Replacement of an Immigration Document (IMM 5009)
除非另有説明,否則請確保在提交Verification of Status or Replacement of an Immigration Document (IMM 5009) 時,完整填寫其中的A、B和C部分。不完整的申請將被退回。
重要提示:提供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IRCC將對您在申請中提供的信息進行核實。
未滿18歲的申請人需要與一位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聯合簽署申請。
在簽署時,請您確認您充分理解所涉及的問題,並承諾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真實和準確的。如果您不簽署並註明日期,申請將被退回。
委託代表申請表 Use of a Representative (IMM 5476)
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需填寫此表格:
- 委託代表協助申請;
- 更新以前委託代表的聯繫信息;
- 取消代表的委託。
如果您的子女已滿18歲,那麼在其親自辦理業務或委託代表辦理業務時,需填寫自己的表格。
當您委託代表協助申請時:
- 您授權IRCC和CBSA與受您委託的代表共享您的申請信息。請注意,您的代表將接收IRCC或CBSA的所有函件,而不是您本人;
- 授權代表只能代表您處理與該申請有關的公民身份或移民事務。
- 每次提交申請僅能指定一位代表。
授權代表包括:
- 加拿大CICC持牌顧問;
- 加拿大省級或地區級法律協會的成員,包括律師和法律助理,以及在其監督下的實習律師;
- 魁北克省公證人公會的成員,包括公證人和其監督下的實習律師。
如果您指定的代表不符合這些機構的資格要求,您的申請將被退回。
如果在申請過程中,您的授權代表發生變更,請務必立即通知IRCC。